桌邊掛椅

適用範圍
適用於供體重15 kg以下,能自行坐立之兒童使用的桌邊掛椅。

型式試驗(完整檢驗作業規定可參照標準檢驗局之網站)
一、 型式分類、同型式、主型式、系列型式定義
(一)型式分類:依固定支架材質分為金屬及非金屬二類。
(二)同型式:指固定支架材質相同之桌邊掛椅商品。
(三)主型式:同型式中,構造最複雜之桌邊掛椅商品。
(四)系列型式:同型式中,主型式以外之桌邊掛椅商品。

二、型式試驗應檢驗項目
(一)主型式:「熱危害」、「產品折疊或拆卸導致之危害」、「夾陷之危害」、「移動部位導致之危害」、「纏繞之危害」、「窒噎與吞食之危害」、「窒息之危害」、「危害邊緣、角及突出部位」、「結構完整性不足之危害」及「跌落導致之危害」、「使用說明書」、「中文標示」等項目。 
(二)系列型式:僅就「夾陷之危害」、「移動部位導致之危害」及「窒噎與吞食之危害」等三項執行檢驗。
(三) 顏色及圖案不同可視為相同型式,僅需檢驗其中一種顏色及圖案,其餘不需另行試驗。

三、申請流程與準備文件
申請人準備技術文件、申請書以及樣品寄至中心
(一)技術文件應準備:(請至檔案下載參照桌邊掛椅文件檢核表)        
   1.商品型式分類表(請至檔案下載)  
   2.桌邊掛椅商品彩色照片(請檢附前、後及側面之四吋乘以六吋彩色照片) 
   3.中文標示樣張(請至檔案下載)  
   4.使用說明書 
   5.商品資訊描述說明(請以附件方式說明) 
     (1)進口
     (2)國內產製 
     (3)委製/廠商代理人說明
     (4)商品構造圖及零組件清單(含各部件規格、材質及照片) 
     (5)關於桌邊掛椅其他說明 
  6.材料確效證明聲明書(請至檔案下載)  
(二)申請書:請至檔案下載S057兒童用品測試申請書 
(三)樣品:應檢送主型式及系列型式之每種桌邊掛椅樣品各一件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※必要時型式試驗受理單位得要求增加測試樣品。

四、本中心收到前述文件及樣品後會進行報價作業,俟報價單回簽後下一個工作日開始計算檢驗工作日

五、檢驗完成後取得該次檢驗之型式試驗報告(含技術文件)

向標準檢驗局申請型式認可逐批或驗證登錄證書
取得本中心型式試驗報告後,需向標準檢驗局申請型式認可逐批驗證登錄證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