嬰兒浴盆

適用範圍 
用於裝水之浴盆、圍體或其他類似產品,且可置於成人浴缸、水槽內部或其他表面之頂部。在照護者為嬰兒洗澡期間,嬰兒於斜躺、坐姿或站姿時,可提供支撐及或包護。 可參照標準檢驗局公告之嬰兒用浴盆核判原則

型式試驗(完整檢驗作業規定可參照標準檢驗局之網站)
一、同型式、主型式、系列型式定義
(一) 同型式:指主結構材質(分為塑膠類與非塑膠類兩類)相同之嬰兒用浴盆商品。
(二) 主型式:同型式中,構造最複雜產品作為主型式。
(三) 系列型式:同型式中,主型式以外之其餘商品。

二、型式試驗應檢驗項目
(一) 主型式:「危險尖端或銳邊」、「開口」、「標示(永久性)」、「靜載重」及任一型式如有「小物件」、「抗塌陷」、「剪切點、擠壓點及夾 陷」、「保護性組件」、「束縛系統」、「吸盤特定要求事項」及「玩具」、「中文標示」等項目。 
(二) 系列型式:僅就與主型式商品不同部分進行試驗。
(三) 顏色及圖案不同可視為相同型式,僅需檢驗其中一種顏色及圖案,其餘不需另行試驗。

三、申請流程與準備文件
申請人準備技術文件、申請書以及樣品寄至中心
(一)技術文件應準備:(請至檔案下載參照嬰兒用浴盆檢核表)        
   1.商品型式分類表(請至檔案下載)  
   2.商品之型式試驗報告 
   3.塗層中含鉛量之相關確效證明文件(請至檔案下載)  
   4.嬰兒用浴盆商品彩色照片(請檢附前、後及側面之四吋乘以六吋彩色照片電子檔) 
   5.中文標示樣張(請至檔案下載)  
   6.使用說明書 
   7.商品資訊描述說明(請以附件方式說明) 
    (1)進口 
    (2)國內產製 
    (3)委製廠商代理人說明
    (4)商品構造圖及零組件清單(包括各部件「例如:『危險尖端或銳邊』、『開口』、『標示(永久性)』、『靜載重』及任一型式如有『小物件』、『抗塌陷』、『剪切點、擠壓點及夾陷』、『保護性組件』、『束縛系統』、『吸盤特定要求事項』等」之規格與材質等) 
    (5)品質管制的方法 
    (6)關於嬰兒用浴盆其他說明 
(二)申請書:請至檔案下載S057兒童用品測試申請書 
(三)樣品:應檢送主型式之嬰兒用浴盆樣品一件,系列型式之嬰兒用浴盆設計與主型式不同者,應送系列型式之嬰兒用浴盆樣品一件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※必要時,得要求增加測試樣品。

四、本中心收到前述文件及樣品後會進行報價作業,俟報價單回簽後下一個工作日開始計算檢驗工作日 

五、檢驗完成後取得該次檢驗之型式試驗報告(含技術文件)

向標準檢驗局申請型式認可逐批或驗證登錄證書
取得本中心型式試驗報告後,需向標準檢驗局申請型式認可逐批驗證登錄證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