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

適用範圍

內部長度 900 mm~ 1,400 mm 之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。 可參照標準檢驗局公告之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核判原則

型式試驗(完整檢驗作業規定可參照標準檢驗局之網站)
一、嬰兒床型式分類、主型式、系列型式定義 
(一) 型式分類: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二類。
(二) 主型式:同型式中,以具可移動式側面或內部長度最大之嬰兒床商品。
(三) 系列型式:同型式中,除主型式外,側面構造、內部長度、床底板可調距離大小、床底板材質或其他設計不同之嬰兒床商品。

二、型式試驗應檢驗項目
(一) 主型式:「織物、塗佈織物及塑膠覆層之可燃性(僅檢驗延燒速率)」、「初始穩定性」、「一般」、「嬰兒床內之孔洞」、「縫隙及開口」、「嬰兒床外側之頭部夾陷」、「剪切與擠壓點」、「鈎絆點」、「鎖定系統」、「嬰兒床底板」、「兩側面與前後端面」、「嬰兒床邊框」、「最終穩定性」、「床墊尺寸」、「使用說明書」、「中文標示」等項目。 
(二)  系列型式:僅就與主型式商品差異部分進行試驗。
(三)  顏色及圖案不同可視為相同型式,不需另行試驗。

三、申請流程與準備文件
申請人準備技術文件、申請書以及樣品寄至中心 
(一) 技術文件應準備:(請至檔案下載參照嬰兒床型式分類檢核表)         
   1.商品型式分類表(請至檔案下載)  
   2.嬰兒床商品彩色照片(請檢附前、後及側面之四吋乘以六吋彩色照片) 
   3.中文標示樣張(請至檔案下載)  
   4.使用說明書 
   5.商品資訊描述說明(請以附件方式說明) 
    (1)委製/廠商代理人說明 
    (2)商品構造圖及零組件清單(含各部件規格、材質及照片) 
    (3)關於嬰兒床其他說明 
   6.材料確效證明聲明書(請至檔案下載)  
(二) 申請書:請至檔案下載S057兒童用品測試申請書 
(三) 樣品:應檢送主型式之嬰兒床樣品一件,系列型式之嬰兒床,其側面構造、內部長度、床底板可調距離大小及床底板材質等設計與主型式不同者,應送系列型式之嬰兒床樣品一件。
 ※必要時,得要求增加測試樣品。

四、本中心收到前述文件及樣品後會進行報價作業,俟報價單回簽後下一個工作日開始計算檢驗工作日 

五、檢驗完成後取得該次檢驗之型式試驗報告(含技術文件)

向標準檢驗局申請型式認可逐批或驗證登錄證書
取得本中心型式試驗報告後,需向標準檢驗局申請型式認可逐批驗證登錄證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