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用嬰兒床與搖籃

適用範圍
適用於一般家庭供無法自行坐立、跪爬或撐起本身嬰兒用搖床/搖籃,其床底內部長度最大900 mm,可由本體與支架組成。

型式試驗(完整檢驗作業規定可參照標準檢驗局之網站)
一、床邊嬰兒床型式分類、主型式、系列型式定義
(一)  型式分類:依主結構材質分為金屬、非金屬二類。
(二) 主型式:同型式中,尺寸最大之床邊嬰兒床商品。
(三) 系列型式:同型式中,除主型式外之床邊嬰兒床。

二、型式試驗應檢驗項目
(一) 主型式:「材料(【木材與木質材料】、【嬰兒可觸及區1之金屬】、【織物、塗布織物及塑膠覆層之可燃性】(僅檢驗延燒速率)」、「構造(【外露邊緣與突出部分之規定】、【可觸及區1之所有孔洞】、【自攻螺絲】、【腳輪/輪子】、【平衡系統鎖定機構】、【升降式側面鎖定機構】、【床底調整】、【可分離組件】、【擺動式搖床/搖籃主體與支架間距】」、「床底【床底與兩側面、前後端之孔隙及床底中間之開口】、【床底之持續載重】」、「兩側面與前後端面【內側高度】、【兩側面與前後端之所有孔洞及兩結構件之間具(導桿與床柱除外)】、【兩側面網孔】、【擺動構造】、【側面導桿與立柱之間距】、【側面結構件與床角之強度】、【垂直靜載重】」、「穩定性」、「使用說明書」、「中文標示」等項目。
(二) 系列型式:僅就與主型式商品差異部分進行試驗。
(三) 顏色及圖案不同可視為相同型式,不需另行試驗。

三、申請流程與準備文件
申請人準備技術文件、申請書以及樣品寄至中心
(一)技術文件應準備:(請至檔案下載參照家用嬰兒搖床與搖籃型式試驗報告文件檢核表)      
   1.搖床/搖籃商品型式分類表(請至檔案下載)  
   2.搖床/搖籃商品彩色照片(請檢附前、後及側面之四吋乘以六吋彩色照片) 
   3.中文標示樣張(請至檔案下載)  
   4.使用說明書 
   5.搖床/搖籃商品資訊描述說明(請以附件方式說明)  
     (1)委製/廠商代理人說明
     (2)商品構造圖及零組件清單(含各部件規格、材質及照片(圖片))等 
     (3)家用嬰兒搖床與搖籃商品材料確效證明聲明書(請至檔案下載)  
  6.家用嬰兒搖床與搖籃商品電器安全及電磁相容確效證明聲明書 (具電動者) (請至檔案下載)  
(二)申請書:請至檔案下載S057兒童用品測試申請書
(三)樣品:應檢送主型式及系列型式之每種搖床/搖籃樣品各一件,惟必要時,得要求增加測試樣品。

四、本中心收到前述文件及樣品後會進行報價作業,俟報價單回簽後下一個工作日開始計算檢驗工作日 

五、檢驗完成後取得該次檢驗之型式試驗報告(含技術文件)

向標準檢驗局申請型式認可逐批或驗證登錄證書 
取得本中心型式試驗報告後,需向標準檢驗局申請型式認可逐批驗證登錄證書